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加強和規范全省市政公用行業從業人員
培訓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5〕19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市政公用行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
為加強和規范從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做好全省市政公用行業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職業素養和業務水準,確保全省市政公用行業安全生產與管理,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培訓辦班管理規定的通知》(建人〔2014〕29號)、《關于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9號)等有關人員培訓規定及要求,現就規范從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全省市政公用行業從業人員。按照行業分類,主要包括:市政、城市供水、城鎮燃氣、城市供熱、環境衛生、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行業的從業人員。
二、培訓內容
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內容根據所屬行業和專業需求,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下簡稱省廳)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頒布實施的相關政策標準確定。
三、組織管理
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實行“統一職業標準、統一評價大綱、統一證書樣式、統一組織管理、統一考核評價”。
省廳負責全省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管理工作。由省廳組織的從業人員培訓工作委托省市政公用業協會具體承擔。省市政公用業協會統籌協調各專業的培訓管理工作,各專業從業人員的具體培訓工作由省市政公用業協會各專業分會和行業(城鎮供水、園林綠化)協會組織實施。凡省內具備專業培訓能力的企業或社會培訓機構(單位)可向省廳提交培訓資格申請,經省廳審核通過后,可承擔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省各個專業分會和行業協會組織專業培訓,在開班前需將培訓教材、培訓講師、培訓人數等情況向省廳報告。專業培訓結束后,向省廳提出專業考核申請;省廳接到專業考核申請后,從專業題庫中抽取相應類別的專業考核題目,分別進行專業考核。
四、考核鑒定
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由省廳統一發放相應類別的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對于需要核發職業技能證書的人員,由河南省市政公用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河南省供水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等技能鑒定站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更換教育培訓印章及規范證書辦理程序的通知》(豫建人教〔2009〕18號)要求上報相關材料,由省廳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考試成績核發《證書》。
省廳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建立全省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人員信息庫,統一管理專業培訓考核合格人員信息。合格人員信息面向社會公告。
五、培訓管理
(一)職責分工
省廳負責全省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管理工作。
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市政公用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縣(市)市政公用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從業人員參加培訓與繼續教育。
省市政公用業協會負責統籌協調各專業培訓工作,負責編制全省從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
各市政公用企業或社會培訓機構(單位)負責組織本企業人員參加相關專業的培訓。
(二)教材、題庫認定
從業人員培訓考核按專業劃分,使用全省統一的培訓考核大綱、培訓教材和專業考核題庫。省市政公用業協會專業分會和行業(城鎮供水、園林綠化)協會負責組織編制本專業培訓考核大綱和培訓教材,建立專業考核題庫,經省廳認定后全省通用。
(三)師資管理
凡參與培訓工作的老師需要由省市政公用業協會各專業分會和行業(城鎮供水、園林綠化)協會推薦,經省市政公用業協會認定后,報省廳備案,并建立統一的師資人才庫。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市政公用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通知要求,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相關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認真組織和監督從業人員積極參加專業培訓,不斷提高人員從業水平。
(二)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市政公用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從業人員培訓需求的統計和匯總,每年11月底前將下年度需培訓的專業類別和人數報省市政公用業協會秘書處。各地2015年培訓計劃請于5月31日前報送協會秘書處。
(三)省市政公用業協會及行業(城市供水、園林綠化)協會要將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專項檔案。6月5日前省市政公用業協會要編制完成2015年度全省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并分別報省廳城建處和人教處。
(四)培訓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省廳城市建設處:范軍付 0371-68080856
省市政公用業協會:馬殿申 賀麗娜 0371-63832879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