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印發《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復議
工作制度》、《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
復議答復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的通知
豫建〔2015〕16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現將《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復議工作制度》、《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復議答復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參照本制度自行制定工作制度或者參照本制度執行。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