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廳審查同意,10月27日,省教育廳印發通知,核準發布《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章程的核準發布,有利于為學院爭取更多的辦學自主權;有利于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構建充滿生機活力的內部管理體制;有利于切實維護師生員工合法權益,將為學院的建設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撐。
章程將學院正在做、能夠做和應當做的事項以“基本法”的形式規定下來,滿足了學院的現實和長遠發展需要。章程細化了辦學自主權,完善了決策機制和管理體制,確定黨委會、校長辦公會、黨政聯席會議制度等議事和決策基本制度。章程還進一步理清了內部關系,分別規定了黨委的領導職權和院長的具體職責,明確施行院系二級管理,發揮各教學系部的主體作用,并詳細規定教職工和學生享有哪些權利和需要行使的義務,使權利和義務更加具體明確。
章程彰顯了學院建設行業辦學特色。一是明確舉辦者“支持學院參與新型城鎮化、建筑產業現代化、建筑業信息化和智慧城市、綠色城市建設。發揮建設行業管理優勢,指導學院改革創新、改進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學院開展校企合作”。二是形成完善的制度體系,推動學院管理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明確教生獲得參加建筑行業職業資格證書學習與考試、接受建筑工程質量知識培訓與安全教育、在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參加頂崗實習的權利。四是探索完善校企合作途徑,服務我省建設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