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建城〔2012〕57號)以及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河南省發改委《關于開展創建河南省“節水型城市”活動的通知》(豫建城〔2012〕20號)的要求,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發改委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和現場考核的基礎上,經研究,擬授予登封市為“省級節水型城市”稱號。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4日。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公示期內將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寄至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建設處。單位反映情況要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要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真實的聯系電話、地址及郵編。
聯系人: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建處 周莉莉
電 話:0371-69523920(兼傳真)
電子郵箱:hnwscl@126.com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內環路29號
郵 編:450046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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