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法制辦換發河南省行政執法證和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以下簡稱“兩證”)的通知要求,信陽市房產管理中心涉及換發河南省行政執法證人員119人、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人員2人,資格確認人員多,換發工作任務重。該中心高度重視,專人負責,認真組織,扎實做好“兩證”換發資格確認階段工作。
一、確認主體資格,梳理執法依據。依據市編辦信編[2010]36號最新機構改革三定方案,進一步確認中心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等信息,并以此三定方案賦予中心的主要職責對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梳理執法依據,填寫《河南省行政執法部門信息匯總表》按時上報市法制辦。
二、明確初審標準,嚴格人員進出。明確了在編在崗、忠于職守、公正廉潔、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行政執法業務素質、在上年度單位年終考核中取得合格以上等次人員為換發《執法證》初審合格的標準,退休、調整工作崗位的人員予以注銷,受開除、除名、辭退等處分的人員堅決剔除,嚴禁臨時工、合同工及工勤人員申請換發《執法證》。換發《監督證》人員為中心的主要負責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負責人和法制機構的有關工作人員。經認真初審,該中心符合換發《執法證》條件的人數為73人,符合換發《監督證》條件的人數為3人。
三、采集人員信息,匯總填表上報。嚴格按照省、市法制辦換發“兩證”人員條件和范圍要求,確定換證人員名單,做好換證人員個人信息采集工作及照片采集工作。并認真匯總填寫《申請換發河南省行政執法證人員信息匯總表》、《申請換發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人員信息匯總表》等表格及時上報市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