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頂山市政府在市級2015至2016年政府采購目錄中的工程類,新增了“保障性住房建設(含棚戶區改造)”一項。今年,平頂山市把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核心區、高鐵片區、湛南新城及主要道路河道沿線的合村連片棚戶區改造,都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保障性住房建設納入政府采購目錄,意味著除了新建保障房項目,政府也可以通過回購適當面積的普通商品房作為保障房的房源,提高群眾的安置效率。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收購商品住房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單套面積可放寬到144平方米;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的,單套面積可放寬到90平方米。不過,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范圍,限定在政府應當承擔的棚改征地拆遷服務以及安置住房籌集、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不包括棚改項目中配套建設的商品房以及經營性基礎設施。
依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將符合條件的商品住房作為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房源已是明確的政策導向。現在,全國有多個地方表示或者直接出臺相關政策,由地方政府收儲社會用房做為保障房解決群眾的住房難題。下一步,該市將細化資金來源、房源選擇、戶型配套、價格確定等諸多方面的內容,制定相應的操作實施辦法,規范購買流程、項目后期管理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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