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在平頂山市市區穩定居住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問題,該市住房辦結合住房保障實際,決定將在市區穩定居住且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該市市區穩定居住半年以上的(含半年);在該市市區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大齡單身年收入不超過19680元,2口之家家庭年收入不超過39360元,3口及3口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超過59040元;符合條件的大齡單身須年滿26周歲,離異家庭離異須滿1年。新就業大學生(含大專)畢業及軍隊人員轉業、復退滿1年的,不受年齡和收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