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下達2015年度“禁粘”“禁實”目標任務的通知》(豫建墻[2015]8號)和《2015年度墻材革新工作目標任務》的要求,今年鹿邑縣被列為“禁粘”城市。鹿邑縣委、縣政府對“禁粘”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主管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和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為副組長,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的“禁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中共鹿邑縣委辦公室《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的意見》(鹿辦【2009】23號)和《關于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加快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和節能建筑的通知》(鹿政【2009】11號)文件要求,各職能部門按照文件精神,履行本職職能,對粘土磚瓦窯廠治理非常到位,該城區及周邊已不存在粘土磚現象。目前,該縣新型墻材發展迅速,新型墻材生產量能滿足建設市場需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成專家組,按照國家和我省關于城市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有關要求和《河南省“禁粘”試點城市驗收辦法》相關規定,對鹿邑縣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工作進行了驗收。
專家組通過聽取“禁粘”工作專題匯報、審閱相關文件和資料、抽查在建工程和新型墻材企業,綜合評議了城區“禁粘”情況,認為鹿邑縣重視“禁粘”工作,組織健全,制度落實,成效明顯,符合我省“禁粘”工作的有關標準要求,總評成績為良好。根據專家組驗收意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同意鹿邑縣“禁粘”工作通過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