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鄭州市新型城鎮建設健康有序發展,依法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有效遏制新增違法建設,日前,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大力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對該市違法建設專項治理活動進行部署。
一是對工作任務和各相關單位職責進行了明確。工作任務是依托網格化管理機制體制,對新增違法建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拆除;集中拆除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內及城中村城郊村擴建加建的違法建設。市內五區政府、市規劃局、各開發區、鄭州鐵路局及其他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及市政府、市人大相關文件要求各司其職,做好工作。
二是對整治范圍、內容及整治標準進行了規范。整治范圍為鄭州市市內五區及四個開發區。整治內容及標準為2014年1月1日以來相關執法部門已做出拆除決定的新增違法建設和在建違法建設項目一律予以拆除;城中村、城郊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層,對正在加建擴建的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原有三層以上違法建設要予以拆除;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內的現有建筑進行全面排查,屬違法建設的,予以拆除;屬合法建筑的,對建筑進行加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予以拆除;鄭州鐵路局前期已排查明確的17處違法建設,予以拆除。
三是明確了整治步驟及時限。共分四個階段,動員部署階段、排查認定階段、拆除整治階段、效果考核階段,從11月16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
四要采取五項工作措施。市查違辦要建立周例會制度,要堅持屬地管理,要貫徹執法聯動機制,要加強督查通報,要強化考評問責。
五對專項治理提出了五點要求。一要高度重視,狠抓落實;二要科學分工,密切協作;三要統一標準,剛性執法;四要嚴明紀律,落實問責;五要加強宣傳,營造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