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按照全市城建系統“百日攻堅”行動安排部署,扎實工作,精準施策,以城鄉建設的新成績為穩增長保態勢提供有力支撐。
棚改安置有實物安置和貨幣化安置兩種方式。該委支持具備條件的房地產項目整體變為棚改安置房或公租房項目,允許其適當調整規劃條件,優化戶型結構,完善土地手續。三種途徑均可縮短安置周期、節省過度費用,讓群眾盡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環境和物業服務,滿足群眾多樣化居住需求。引導拆遷居民轉變實物安置觀念;用足獎勵、補貼、補助和開發商讓利等優惠政策,以算賬對比和安置環境對比促進貨幣化安置;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籌集性價比高的安置房源;搭建房源信息推介平臺,提供交易手續集中辦理、住房信貸等服務。積極利用財政資金和國開行、專項補貼、政府債券等資金,推動棚改征地拆遷、安置房籌集和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政府購買服務,構建多元化棚改實施主體,實現安置房建設等棚改模式的轉變。
下一步,該委將繼續推進新政的貫徹落實,并適時調整完善配套政策,進一步放大對市場的刺激效應。在鞏固契稅補貼、公積金支持等政策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的鼓勵政策,制訂新鄉市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區的促進農民進城購房意見。充分考慮房地產市場進入買方市場和存量房時代的新常態特征,發揮規劃調控和市場引導作用。以建筑造型、風格、戶型設計和綠色、宜居、智能的建筑品質引領消費;落實好對購買二星級運行標識以上綠色建筑住房的貸款額度增加和財政補貼等支持政策,加快綠色建筑發展。以完善的市政及公共服務綜合配套設施和便利的出行、就醫、入學、購物和娛樂等多層次需求條件促進消費;利用國家支持棚改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機遇,帶動周邊房地產項目居住環境改善和品質提升。建立健全開發企業實力評估機制,努力引進知名度高、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參與該市的新城開發和舊城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