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緊抓四項措施,督查督辦助推城鄉建設。 一是上級督查突出抓。對上級領導批示的督查件,堅持主要領導直批制,重要事項新自督辦,全年辦理市級以上領導批件19件,辦結率100%。 二是專項督查重點抓。對涉及局中心工作和階段性重點工作,局辦公室會同重點工作牽頭部門和責任科室,每月跟蹤重點事項進展情況,研究協調存在的問題,明確進度時限,確保各項工作按期推進,如期完成。三是“熱點”、“難點”督查跟蹤抓。對群眾反映的道路積水、垃圾處理、房屋質量、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問題進行跟蹤督查,將任務分解到科室和具體責任人,跟蹤督查,直至問題解決,群眾滿意。全年共辦理建議提案105件、網民留言266件、市長熱線件147件,辦結率均為100%。四是日常督查反復抓。局成立效能督查小組,每周定期對局系統各單位(科室)及服務窗口的工作紀律和公務行為等專項工作進行“明察”;對各單位(科室)依法辦事、效能建設等日常情況進行“暗訪”,促進城鄉建設各工作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