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抗震辦公室于2015年下半年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全市建筑工程抗震設防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
該檢查以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為主,檢查范圍為全市各縣(市、區),原則上每個縣(市、區)各抽檢3~5個有代表性的工程項目,全市共抽查24個單位工程,總建筑面積為35. 36萬㎡,全部為在建工程項目。檢查重點是與抗震設防有關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非結構構件的抗震設防質量。檢查依據是國家現行勘察、設計及施工規范和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檢查采取聽取工作情況匯報,查閱項目抗震備案證書、施工圖設計文件、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文件及施工資料、監理資料與勘察施工現場相結合的方法。
本次檢查中發現個別項目施工圖審查單位對審查出的問題定性不準確。下步要求。一是各縣(市、區)建設局要對此次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照本通報舉一反三、認真對照。同時,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實履行好職責、進一步加強監管、加大對新建工程檢查、執法的力度,對于降低抗震能力的要依法查處。二是進一步提高建筑抗震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工程各參建方要高度重視抗震設防質量,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等有關標準、規范設計,審圖機構要嚴格按照工程抗震標準、規范進行設計審查、備案等,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審查合格后的施工圖和變更單進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