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度河南省建設
科技進步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豫建科〔2016〕1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廳直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建設科技進步獎勵項目推薦工作,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按照《河南省建設廳科技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我廳工作計劃,結合2016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要求,重點獎勵一批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技研究、技術創新、產品研發、推廣應用以及綠色、低碳、節能、環保相關技術應用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優秀建設科技成果,請有關單位積極組織推薦本地區本單位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2016年度河南省建設科技進步獎(含綠色建筑創新獎、建設科技自主創新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推薦范圍主要包括:技術開發類項目(含重大工程、科學技術成果推廣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社會公益類項目(含科普項目)、技術發明類項目、自然科學類項目(含科學專著)和軟科學類項目。重點突出企業、科研院所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先進技術與產品;產學研相結合為行業服務的標準、規范、科技信息等基礎性科技成果;為科學決策及管理相關的軟科學研究成果。
1.推廣應用已滿2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已開始應用、發表或審批)的城鎮規劃、工程建設、城鎮建設、建筑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以及新能源中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計算機軟件等科研項目,科技著作,推廣項目等。其中科技著作類項目應符合《河南省科技進步獎科技著作評審暫行規定》的要求。
2.2014年1月1日前已通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驗收,經2年以上應用且至今仍在使用、有較大示范作用的建設科技示范工程項目、建筑業十項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項目、已批準頒布的省部級工法、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規范等項目。
3.根據《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管理辦法》,我廳在“建設科技進步獎”中增設“綠色建筑創新獎”和“建設科技自主創新獎”,用于引導綠色建筑健康發展,促進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目標,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可再生能源、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綠色低能耗示范工程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單位可推薦申報此類獎。
二、推薦條件
(一)推薦項目要求
推薦省建設科技進步獎項目,應在符合推薦范圍要求前提下,重點推薦適應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應用推廣特點和規律的項目,擇優推薦科學性、創新性、系統性、成熟性和適用性強,市場前景好,對行業技術進步有較大帶動作用的項目。推薦項目必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無權屬爭議。
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不受理涉密項目。
(二)項目完成單位要求
項目完成單位是在項目研制、開發、投產、應用和推廣過程中提供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完成單位。
完成單位必須具有國內的獨立法人資格;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由第一完成單位與其他完成單位協商一致后推薦上報,如第一完成單位放棄申報,在以書面形式作出說明的情況下可由第二完成單位與其他單位聯合申報。
每個項目的完成單位不得超過10個,完成單位排序必須與《科技成果登記表》的完成單位排序一致,不得擅自變更。
(三)項目完成人要求
項目主要完成人是對項目的主要科技創新、主要技術發明、重要科學發現、主要創新點做出創新性貢獻的人員,或是在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產業化過程中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國家公務員一般不得作為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每個項目的完成人不得超過15人,完成人排序必須與《科技成果登記表》的完成人排序一致,不得擅自變更。如有變更,須提供被變更當事人的書面聲明(附身份證復印件和本人聲明簽字)以及項目完成單位書面證明。
(四)不予推薦項目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推薦:
1.已獲得國家或省級科技獎勵;
2.不符合本獎勵范圍和條件;
3.“推薦書”內容及其附件缺項或未按要求填寫;
4.項目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有爭議;
5.項目未通過鑒定(評估)、驗收或不滿期限。
三、推薦材料要求
(一)填寫要求
推薦書按授獎項目范圍劃分為:技術開發類項目(含重大工程、科學技術成果推廣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技術發明類項目、軟科學類項目、綠色建筑創新項目。項目單位應按項目所屬類別和對應的填寫要求填寫推薦書并提供相關附件。
(二)報送要求
1.報送資料包括《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紙質材料和Word格式電子文檔;
2.報送的《推薦書》紙質材料共3份,其中1份主件(原件)與附件簡裝成冊,附件中含專利證書、新品種審查證書等行業準入證明可使用復印件,但報送時須將原件一并送審;另2份主件只需提供復印件。紙質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勿使用塑料封面和各類夾子。
3.每個推薦項目的所有材料裝入一個資料袋內(一項一袋),并將推薦書第一頁復印粘貼于資料袋封面。
四、注意事項
(一)推薦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均須按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科技示范工程驗收證書)中的排序填寫。如確需變動,申報單位須同時在《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第1頁所變動內容上另蓋公章并附書面報告說明情況,變動內容涉及其他單位的還須其他單位蓋章,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必須對項目做出實質性貢獻,一旦獲獎,其限額按省科技廳有關規定執行。每個項目授獎單位、授獎人限額為:
獎勵等級 主要完成單位數 主要完成人數
一等 10個 15人
二等 7個 10人
三等 4個 7人
(二)推薦材料概不退回,請相關單位自留底稿和檔案件。
五、推薦程序
(一)按照項目第一主要完成單位屬地管理原則,各省轄市(縣)建設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所轄區域內申報項目的推薦工作。
(二)廳直單位和有關大專院校符合推薦條件的項目,由其單位提出推薦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直接報送省住建廳科技處。
(三)各推薦部門應嚴格按照《河南省建設廳科技管理辦法》及推薦項目條件的要求嚴格審查,推薦項目材料真實可靠,確保推薦項目的質量和水平。
六、獎勵辦法
(一)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文件確認當年“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
(二)凡獲評“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由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頒發《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證書》。
(三)凡獲評“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等獎的項目,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推薦申報省科技廳“河南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或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獎項,同一項目不可兼報。
七、其它說明
各省轄市(縣)建設主管局(委),廳直有關單位請抓緊時間組織本轄區內建設科技進步獎的推薦申報工作,于2016年4月22日前,將本市(縣)申報材料及《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綠色建筑創新獎)推薦匯總表》(參見附件4)及電子版,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處,逾期不予受理。
八、聯系方式
咨詢部門: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科技處
聯 系 人:姬媛媛
咨詢電話:0371—68080828
材料報送:省建筑節能項目管理辦公室(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內環路29號新蒲大廈406室)
聯 系 人:婁保國
聯系電話:0371—66226885 68103711(兼傳真)
電子信箱:xiangmuban219@126.com
附件:1.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
2.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項目應用證明(格式)
3.河南省綠色建筑創新獎推薦書
4.河南省建設科學技術進步獎(綠色建筑創新獎)推薦匯總表
以上附件請從“河南建設科技網(hnjskj.gov.cn)”下載。
2016年 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