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印發《河南省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實施情況隨機抽查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6〕9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促進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嚴格執行,提高標準化效益,建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機制,更好地服務于我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點工作,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印發《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試點工作方案》(建標實函〔2016〕71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5〕140號),我廳組織制定了《河南省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6年7月1日
河南省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
情況隨機抽查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印發《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試點工作方案》(建標實函〔2016〕71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5〕140號),制定本試點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試點工作以強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為目標,以建立隨機抽查規章制度和完善運行管理機制為重點,研究探索符合工程建設標準特點的隨機抽查組織方式和工作內容,規范并強化依法依標監管,形成可復制的推廣模式,滿足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有關部門和機構開展標準實施情況抽查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監管,嚴格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開展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檢查。
2.監管部門要建立和公開抽查事項名錄,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及相關程序,完善工作機制。
3.建立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
4.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及處理結果,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建立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白名單制度。
(三)隨機抽查依據
《城鄉規劃法》、《建筑法》、《節約能源法》、《標準化法》、《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工作目標
(一)建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的規章制度。探索以標準為依據、以信息化為手段、以“雙隨機”為路徑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模式,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和運行管理機制。
(二)建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以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為依托,建立配套的信息庫和信息系統。構建能夠支撐隨機抽查工作順利開展的相關信息庫,并形成信息維護、完善及共享制度。納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一體化監管信息平臺。
三、試點范圍和主要工作內容
(一)在全省范圍內進行試點
(二)試點主體
隨機抽查實施主體:本省區域內的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包括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機構、規劃審查機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等。
抽查對象:本省區域內對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的相關機構,包括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查機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等;本省區域內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本省區域內所有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的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
(三)隨機抽查內容
1.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情況。
2.工程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工程項目采用的材料、產品、設備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工程項目的安全、質量、節能、環保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3.有關工程技術人員是否熟悉、掌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四)隨機抽查基本方式
1.確定隨機抽查內容。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工作任務安排,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選取重點領域,開展相對應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落實情況抽查。
2.隨機抽取檢查地區和抽查對象。由隨機抽查實施主體從相關信息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地區,并從抽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
3.隨機抽取檢查人員。由隨機抽查實施主體從執法監察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對抽查對象進行檢查。
四、任務要求
(一)建立隨機抽查的規章制度
梳理開展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法監督檢查的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根據試點工作的基本原則,明確隨機抽查的依據、內容,制定隨機抽查的規則、流程,確保隨機抽查工作穩步、有序開展。
(二)建立配套信息庫
以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為依托,建立與隨機抽查工作相匹配的信息庫,并對相關信息庫的建立做出全面規劃,制定信息庫建設規則,做到及時維護更新、逐步完善、信息共享。相關信息庫的建立,要充分借用、借助已有相關工作成果,不做重復建設。
1.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信息庫
依托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行業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結合當地特點和需求,確定重點領域,建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信息庫。應保證能夠依據不同抽查對象,確定相應檢查內容的標準依據。
2.抽查對象名錄庫
我省標準實施監督機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的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
3.執法監察人員名錄庫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執法機構及其委托機構的執法監察人員,監管人員,以及工程建設標準化專家、相關技術專家和施工現場標準員。
(四)抽查結果及處理
隨機抽查實施主體應做好隨機抽查結果的記錄、匯總、存檔,及時向我廳反饋。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跟蹤檢查。我廳將有關市場主體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不良行為記錄及跟蹤整改情況、執法監管人員執法檢查的結果和依據,進行統計分析,及時公布抽查及處理結果,逐步建立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白名單制度。
(五)開展試運行
我廳根據確定的隨機抽查的規則和流程要求,結合我省發展需要和工作重點,選取重點領域開展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的隨機抽查試運行,檢驗隨機抽查工作機制運轉情況,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運行管理機制。
五、進度安排
(一)2016年7月底前,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完成工作部署,初步構建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隨機抽查的規則、流程等工作機制框架,包括隨機抽查的程序、方式,檢查要點、判定依據和規則,結果處理的程序、方式等。
(二)2016年9月底前,完善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建立配套信息庫。
(三)2016年12月底前,開展隨機抽查試運行工作,并完成試點工作自查和評估,形成試點工作報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成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制度建設,形成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順利開展。
(二)創新工作機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涉及工作方式方法和要求的調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建立隨機抽查工作協調機制,相關處室密切協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統籌協調、密切配合、上下聯動,研究解決綜合性、系統性問題。
(三)依托監管平臺。依托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建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做好數據信息資源規劃,實現數據互聯互通、系統銜接融合。
(四)強化結果運用。在強制性標準實施過程和關鍵環節,通過對標準實施的達標判斷、實時監控、責任綁定和追溯進行量化積分轉換,與各方責任主體信用等級關聯,記入單位和個人誠信檔案,作為評定個人和企業(單位)從事工程建設活動誠信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