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成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
抽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豫建〔2016〕9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促進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嚴格執行,提高標準化效益,建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機制,更好地服務于我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點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組成
組 長:陳華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副組長:劉福明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
成 員:魏 琳 廳法規處處長
張傳慧 廳城鄉規劃處處長
李一平 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處長
千戰應 廳建筑管理處處長
劉逕一 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處長
劉 洪 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副總隊長
劉紅生 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站長
郭士干 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站長
牛福增 省建設安全監督總站站長
陳良榮 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主任
二、機構設置
下設辦公室:
主 任:劉逕一 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處長
聯絡員:胡智慧 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副處長
魏家頌 廳建筑管理處副處長
孟德功 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副處長
張貴鵬 廳法規處主任科員
陳政民 廳城鄉規劃處副主任科員
王富強 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科長
楊 鵬 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科長
曾繁娜 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科長
秦立強 省建設安全監督總站總工
陳志云 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副科長
三、職責與分工
(一)構建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隨機抽查的規則、流程等工作機制框架,包括隨機抽查的程序、方式,檢查要點、判定依據和規則,結果處理的程序、方式等(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牽頭,建管處、城鄉規劃處、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省建設安全監督總站、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配合)。
(二)以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為依托,建立與隨機抽查工作相匹配的信息庫,并對相關信息庫的建立做出全面規劃,制定信息庫建設規則,做到及時維護更新、逐步完善、信息共享。相關信息庫的建立,要充分借用、借助已有相關工作成果,不得重復建設(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牽頭,建筑管理處、城鄉規劃處、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配合)。
(三)建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信息庫。依托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行業標準,結合當地特點和需求,確定重點領域,建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信息庫。應保證能夠依據不同抽查對象,確定相應檢查內容的標準依據(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牽頭,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配合)。
(四)建立抽查對象名錄庫。標準實施監督機構、建設工程項目、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的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牽頭,建管處、城鄉規劃處、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配合)。
(五)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執法機構及其委托機構的執法人員、監管人員,以及標準化專家、相關技術專家和施工現場標準員(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牽頭,法規處、建管處、城鄉規劃處、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配合)。
(六)進行隨機抽查結果的記錄、匯總、存檔及反饋。隨機抽查實施主體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跟蹤檢查,做好記錄、匯總、存檔,及時反饋我廳。我廳將有關市場主體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不良行為記錄及跟蹤整改情況、執法監管人員執法檢查的結果和依據,進行統計分析,及時公布抽查及處理結果,逐步建立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白名單制度(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牽頭,各相關處室(站)配合)。
(七)根據確定的隨機抽查的規則和流程要求,結合我省發展需要和工作重點,選取重點領域開展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的隨機抽查試運行,檢驗隨機抽查工作機制運轉情況,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運行管理機制(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牽頭,各相關處室(站)配合)。
四、有關要求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隨機抽查試點工作,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配合建立與隨機抽查工作相匹配的信息庫,認真研究,積極提出工作建議,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