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13號部令規定, 我廳對申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延續、核定及增項的10家機構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各機構若對審查意見有異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訴。
任何有關單位及個人,凡對機構申報情況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向我廳反映。反映應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行核查。
陳訴材料請予2016年7月15日上午12:00前經初審部門蓋章后統一上報到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電話:0371-69523972
聯系人:王賀軒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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