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城市房地產開發過程中,購房者交了房款,但開發商將預售款挪為他用,甚至攜款跑路造成“爛尾樓”的現象時有發生。從2016年12月開始,鶴壁市推出《鶴壁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行第三方監管,以確保專款專用,防范交易風險,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鶴壁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出臺前,購房者預付的購房款直接進入開發商賬戶,不受任何監管,甚至發生個別開發商抽逃或挪用預售資金現象。特別是2015年以來,該市房地產市場面臨的下行壓力較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鏈日趨緊張,市場風險不斷加大,因非法集資、問題樓盤等引發的矛盾日漸增多。從2016年12月起,該市申請預售許可證的新樓盤,預售資金將納入專戶監管。房企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要辦理預售資金監管手續,與銀行簽訂監管協議。房款將進入監管賬戶,開發商根據工程進度分步拿錢。
預售資金進入監管賬戶后,監管部門將重點監管其中應用于支付工程建設的部分。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10日后、主體結構完成、竣工驗收備案3個環節,每完成一個,才能申請動用這部分資金;監管機構經審核并現場勘查合格后,向銀行發送同意撥付證明,按比例撥付。對于預售資金中的非重點監管部分,開發商也需經過申請并審核通過后才能動用。對于拒絕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或變相逃避監管的開發商,相關監管部門將暫停其監管資金撥付,甚至關閉其項目買賣合同網上簽約。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可有效避免開發商因挪用項目建設款項影響項目的工程質量和約定交房時間,確保預售資金用于商品房項目工程建設,預防和處理資金鏈斷裂引發的社會風險,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為更好地規范房地產市場,市房產管理中心作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部門,依托數字房管信息平臺,把商品房網簽備案系統、房地產登記交易平臺、房地產測繪系統、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商業銀行結算系統等業務跨部門聯接起來,實現了從樓盤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到項目竣工驗收環節的預售資金收存使用、建設工程進度與工程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的動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