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業主交存的維修資金得到正常使用,保證房子的“養老金”達到房子的養老需要,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積極做好物業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歸集力度。對開發建設單位代收的維修資金沒有歸集到賬的,一律不開證明辦理相關業務。二是組織人員到開發建設單位進行現場追繳,對部分開發建設企業沒有按時將代收的維修資金歸集到賬的進行電話和書面催繳,使開發建設單位代收的維修資金及時歸集到位。三是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對不能及時將代收維修資金歸集到賬的企業移交許昌市城建監察支隊進行處罰,對個別開發建設單位直接提起民事起訴,移交法院進行處理。四是認真做好維修資金使用的審核、預算和工程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達到維修資金的使用效果。
截止目前,許昌市共歸集到賬維修資金4.6億余元;向法院提起訴訟3家。2016年1—9月份,共為18個小區,34個項目辦理劃轉審核工作,撥付使用維修資金1074805.48元。 (信息員: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