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展以來,鹿邑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建筑領域揚塵治理的責任單位,采取多種措施全員上陣向扎實推進全縣建設領域揚塵污染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視,成立組織。自揚塵治理開展以來,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建筑揚塵治理工作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各局長擔任副組長,局屬各有關股、室、站負責人任成員;設立建筑施工揚塵治理辦公室,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申亞飛任辦公室主任。按照三級網格化管理制度,局黨組與各分管局長分別簽訂目標責任書,建筑揚塵治理工作逐級分解給局屬股室和二級機構相關人員,質監站站長、揚塵辦主任申亞飛負責工作中的組織、協調、檢查等工作,保障該縣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治理日常工作的開展。
二、夯實責任,嚴格落實。縣住房城鄉建設對全縣所有建筑工地進行責任分解任務到人,采取領導班子包片,各股室單位包點,黨員干部包項目,對全縣所有工程項目至少明確一名責任人幫扶企業落實揚塵治理措施,對整改緩慢及拒不整改的,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已通報批評29人次。對揚塵治理幫扶不力出現過錯的揚塵治理的責任人移交紀律檢查機關進行追責問責。
三、重拳出擊,嚴管重罰。對揚塵治理落實不到位整改緩慢的的企業,按照處罰標準,采取“七個一律”進行嚴管重罰,對不落實揚塵治理措施,不聽勸阻,撕毀封條,強行施工的企業聯合公安等相關部門拘留相關人員,并聯合供電部門對企業進行停電。截至目前共處罰25家企業,罰款金額達129萬元,拘留施工人員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