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河南省治理揚塵污染攻堅戰實施方案》和《汝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汝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汝州市行政執法局綜合中隊聯合汝州市交警隊對所有登記造冊的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的司機、運輸單位負責人及建設單位責任人,在7月19日下午于汝州市行政執法局5樓會議室召開“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揚塵污染治理宣講會”。
在宣講會上,中心主題圍繞各類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有資格上路行駛的行駛資格展開講述,要求必須符合以下五項基本規定:
(1)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資格的運輸單位進行渣土等物料運輸,雙方簽訂揚塵污染治理協議,共同承擔揚塵污染治理責任。
(2)司機必須隨車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營運證、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和裝卸雙向登記卡五證。
(3)車輛必須實施源頭治理,切實達到無外漏、無遺撒、無高尖、無揚塵,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線路運輸和裝卸。
(4)車輛必須進行沖洗作業,防止帶泥出場。
(5)車輛必須安裝實時在線定位系統,嚴格實行“挖、堆、運”全過程監控,嚴禁“跑冒滴漏”和野蠻駕駛。
自2016年7月10日起,所有未取得營運資質的運輸單位,所有營運運輸手續不全、達不到密封運輸標準、未安裝實時在線定位系統的車輛,一律不得從事渣土等物料運輸業務;經整改符合上述五項基本要求,經監管部門審驗并出具書面意見后,方可從事渣土等物料運輸業務。嚴禁不達標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上路行駛,全面取締非法營運“黑渣土車”。
屆時,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開展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的清理整頓,清理無牌照、無資格的運輸車輛,查處無密封措施的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嚴禁“黑車”非法運輸行為;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密封密閉運輸、定位系統安裝、按規定時間及路線運輸和消納處置的監督管理,并建設監管平臺,實時監控。
即日起,汝州市行政執法局將嚴格按照要求,負責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密封密閉運輸、定位系統安裝、按規定時間及路線運輸和消納處置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打擊渣土等物料運輸違法違規行為,健全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揚塵治理長效機制,基本實現規范化、常態化管理,確保完成汝州市渣土車等物料運輸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