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偃師市府店鎮安柏路改建工程已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偃師市府店鎮人民政府,資金來源為上級補助加地方自籌,中建聯勘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受偃師市府店鎮人民政府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偃師市府店鎮安柏路改建工程
2.2招標編號:偃公建【2016】016號
2.3建設地址:偃師市境內
2.4建設規模:
偃師市府店鎮安柏路改建工程,路線全長1.5km,路基寬6.5米,路面寬5米,路面結構自下而上為:16cm厚石灰穩定土底基層,16cm厚灰土碎石基層,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層。
2.5預算金額:約300萬元
2.6 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加地方自籌
2.7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8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9 計劃工期:90日歷天
2.10工程質量: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優良。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2 標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建筑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3投標人應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項目經理應具備公路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臨時)和相關專業的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交通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交安b證),項目總工程師應具備相關專業的中級技術職稱,并具有交通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交安b證)。
3.4投標人2014年1月以來至少獨立完成過2個不低于本項目建設規模的類似施工業績。(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及交(竣)工驗收資料、中標公示的網站截圖及查詢網址)。
3.5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開具的近三年查詢行賄犯罪結果告知函,且查詢結果為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
3.6授權委托人應為本單位員工,并提供在本單位連續繳納一年(含)以上養老保險證明(以社保中心網頁查詢下載形式為準)。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被交通運輸部或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確定信用等級為d級(黑名單)的投標單位報名將不予以接受;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名單的投標單位報名將不予受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 分至 11時 30 分,下午14時30分至 17時30 分(北京時間,下同)由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被委托人在本單位滿一年社保繳納證明(以社保中心網頁下載形式為準)、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二級建造師證、職稱證及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交安b證)、項目總工程師中級職稱證及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交安b證)、《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2014年1月以來類似施工業績兩份(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及交(竣)工驗收資料、中標公示的網站截圖及查詢網址)。
以上證件均需出示原件(除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外)和加蓋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其中外省企業必須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企業備案信息)網上查詢結果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原件。彩色影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人應將相關證件的變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彩印蓋章,資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受理)等證件到偃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投標人應對報名資料及相關證件原件的真實性及有效性負責,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將上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通報及處罰。
4.3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時間、地點: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7年3月9日15時00分。
5.2 開標地點:偃師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室;
5.3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洛陽市政府采購網)、《偃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偃師市府店鎮人民政府
地 址:偃師市府店鎮
聯系人:趙先生
電 話:13837980619
招標代理機構:中建聯勘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地址:洛陽市高新區南昌路與南苑路交叉口駿景天下高層1號樓1單元902
聯系人:趙先生
電 話:15137906908、64337717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