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蘭考縣超限站場地硬化工程已批準建設,批準文號蘭交【2016】42號,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蘭考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蘭考縣超限站場地硬化工程
2.2項目編號:ydzb17017
2.3建設地點:蘭考縣境內
2.4項目總投資:約118萬元人民幣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計 1 個標段
施工標段: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所包含全部施工內容
2.6質量要求:合格
2.7 計劃工期:工期 60 日歷天。
2.8 招標范圍:
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所包含全部施工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它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報名時攜帶企業注冊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開具時間需在有效期內為準)。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年 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2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 ,下午13: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在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蘭考縣裕祿大道中段83號,原公路管理局院內東1樓信息大廳)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4.2報名時須攜帶的資料: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開戶許可證副本、擬派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和無在建承諾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投標企業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以上證件驗原件,留裝訂并加蓋公章復印件3份,投標申請人如有相關證件的變更、延期等材料,應將其一并復印蓋章)
4.3招標文件獲取方式:報名現場購買。
4.4招標文件售價及獲取時間、地點:招標文件售價 500 元/份,現金支付,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300 元/份(中標者不退,未中標保存完好者退還)。獲取時間: 2017年 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 ,下午13: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獲取地點: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蘭考縣裕祿大道中段83號,原公路管理局院內東1樓信息大廳)。
注:不符合投標資格的投標單位將被招標代理機構拒絕,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將由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保證金金額:
施工標段: 17000 元人民幣整
投標企業必須從公司基本帳戶將投標保證金轉至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換取收據,將收據及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附在投標文件內。
收款單位: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
開戶銀行:河南蘭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號:402492501017
賬 號:00000104059410318012
6.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及開標時間: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為 2017 年 3 月 14 日 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
地點為:蘭考縣裕祿大道中段83號(原公路管理局院內)西四樓開標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將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信息網》、《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蘭考縣招投標中心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上同時發布。
8.聯系方式:
監督單位: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
聯 系 人:尤先生
聯系電話:13223808816
招標單位: 蘭考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
招標人地址:蘭考縣裕祿大道北段
聯 系 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13837883652
代理機構: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女士
聯系電話:15537826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