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湯陰縣宜溝鎮2017專項扶貧資金項目采購安裝15kw、50kw銅銦鎵硒薄膜發電設備項目,招標人為湯陰縣宜溝鎮人民政府,現委托河南融基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招標代理,該項目資金已到位,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湯陰縣宜溝鎮2017專項扶貧資金項目采購安裝15kw、50kw銅銦鎵硒薄膜發電設備
2.2 招標編號:湯財招標采購【2017】10號
2.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4 采購投資:91萬元
2.5 此項目共1個標段
主要內容 | 數量 | 基本技術要求 | 交驗期 | 交驗地點 | 預算 |
15kw銅銦鎵硒薄膜發電設備 | 1套 | 詳見項目基本技術要求 | 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 供貨完畢 | 采購人指定地點 | 21萬元 |
50kw銅銦鎵硒薄膜發電設備 | 1套 | 70萬元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的規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有項目所在地或投標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開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報名日期之內(2017年3月10日—3月16日)。
(六)依據財政部財庫【2016】125號文件規定:投標人需提供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投標。
(七)投標人需為太陽能光伏生產企業或經銷商(且業務范圍包含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的銷售及設計方案),投標人為經銷商的需提供授權經銷商協議(原件)及組件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投標人提供的本系列產品需至少一個40kw以上扶貧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產品具有弱光情況下能發電的效果,且必須是按照扶貧項目所寫的銅鎵硒薄膜太陽能電池板。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北京時間;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湯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現場報名、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售價:400元/本,售后不退。
五、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17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以實際到賬為準)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6.1 開標時間(同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4月19日9:30
6.2 開標地點(同遞交投標文件地點):湯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開標室。
6.3 開標現場投標人須提交證件原件:(見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完整填寫提供證明材料原件一覽表,按照填寫順序將證明材料原件裝入袋子,敬請各投標企業提前準備,投標截止時間前一次性遞交,此階段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資料。
開標后,投標單位提交的材料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本項目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其遞交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投標人應自負其風險費用;提供虛假材料的將一并追究其責任。
6.4 逾期送到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招標文件的詢問或疑問
7.1投標人如對本項目公開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參考資料和有關附件)存在疑問,應在本次公開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期限后7個工作日內,憑購買招標文件發票、質疑書向招標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質疑。招標采購單位在收到投標人的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7.2投標人詢問或質疑應以書面形式(質疑須提交以下資料:質疑函、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提出并送至招標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湯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網站上同時發布。
8.2關于本項目的疑問答復、修改、澄清、補充公告及對項目的暫停、延期通知等情況,均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投標人應隨時關注網站,未按要求查閱者自行承擔相應后果,恕不單獨告知。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
九、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湯陰縣宜溝鎮人民政府
地 址:安陽市湯陰縣
項目負責人:李先生
電 話:13523332533
招 標 代理:河南融基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英協路50號5號樓11層1121號
項目負責人:劉女士
電 話:13323726751 1352611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