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門頭溝區預防青少年犯罪法治教育基地運行設備購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門頭溝區預防青少年犯罪法治教育基地運行設備購置
項目編號:dh-2017-m001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張朝霞
項目聯系電話:010-64956207-8003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門頭溝區濱河路21號
聯系方式:高工 010-59908033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張朝霞 電 話:010-64956207-8003;傳 真:010-64956207-8011
代理機構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大屯里317號金泉時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鐵五號線大屯路東站、路西)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采購用途:公共建設
采購品目及數量:采購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400平方米教育基地室內所需的音、視頻、燈光設備,同時包含所采設備的供貨、安裝和調試等服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招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提供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詳見招標文件貨物需求一覽表);(7)、依據京門預發【2013】第1號文件規定提供廉潔準入證明;(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10)、投標人須經采購代理機構登記備案后才有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95.610968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7年03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2日 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大屯里317號金泉時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鐵五號線大屯路東站、路西)
招標文件售價:¥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報名時須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領取招標文件須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領取招標文件須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須注明授權范圍)原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被授權人由社保中心在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出具的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以上資料復印件均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04月06日 09:30
五、開標時間:2017年04月06日 09:30
六、開標地點:
北京市朝陽區大屯里317號金泉時代一單元1709室。(北苑路、 地鐵五號線大屯路東站、路西)
七、其它補充事宜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詳見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