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受河口濱河城市投資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河口縣城市環境衛生市場化運作管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
2.1.1項目名稱:河口縣城市環境衛生市場化運作管理項目
2.1.2招標編號:hhzb2016913
2.1.3采購預算: 6518891.25元
2.1.4服務范圍:河口縣城區各地段綠化,道路(含人行道)、廣場等公共場所進行清掃、保潔,清洗、垃圾清運,7座城市公共廁所及旅游公廁保潔、維修和接收甲方現有在崗臨時人員的工作安置(詳見招標文件項目需求部分)
2.1.5服務地點:河口濱河城市投資有限公司指定地點
2.1.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期5年
2.1.7付款方式:甲方每季度拿出中標價的四分之一用于對乙方進行一次考評,按照上季度考評結果于下季度初支付費用給乙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所有條款;
3.1.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3.1.2財務狀況: 2015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如供應商成立時間為2016年,財務報表提供季度報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1.4①納稅證明材料:供應商2017年1月至今一個月繳納憑據;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擬派相關人員2017年1月至今1 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3.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1.7投標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簽訂的環衛保潔及垃圾清運項目服務業績;
3.2須提供針對本項目的服務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
3.3投標人須提供由檢察機關出具的2016年12月1日以后投標人企業無行賄犯罪及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查詢函原件(放置于投標文件正本中,投標文件副本中放置復印件);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供應商必須是具備地級市(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一級資質或服務許可證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涵蓋以下內容其中之一:道路(路面)清掃、保潔、垃圾清運或類似服務內容;且企業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從事保潔管理服務工作期間,未發生過重大的管理責任事件,具有良好的企業形象和社會聲譽。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5月9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周末、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的身份證;④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家、地方)稅務登記證;⑤檢察機關出具的投標人企業無行賄犯罪及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查詢函原件;⑥投標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⑦資質證書到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河口辦事處(河口縣北山路80號柏鄯璐居)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以上證明材料帶原件報名,并按順序制作一套復印件(加蓋公章)留存,原件與復印件核對無誤后退還。
4.2招標文件售價¥1200元/每套,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7年6月1日9時00分(北京時間),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及開標地點:河口瑤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廳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網(www.ynggzyxx.com)、紅河州公共資源信息網(www.hhzy.net)、河口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xxgk.yn.gov.cn)”等網站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河口濱河城市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口縣
聯 系 人:儂鳳輝
電 話:13987352595
招標代理機構: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護國路1號紅建佳苑商網6號
聯 系 人:盧彥涵、王曉明
電 話:(0873)3426216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