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項 目 編 號:jldntzb-2017-008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其塔木鎮馬場村水泥路新建工程項目已經由長春市九臺區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招標人為長春市九臺區其塔木鎮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其塔木鎮馬場村水泥路新建工程項目
2.2 工程規模:工程設計里程4.738公里,4.5米寬。
2.3 招標范圍:除招標人特殊說明外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全部內容。
2.4 工程建設地點:長春市九臺區
2.5 計劃開工日期為2017年6月20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7年8月20日。
2.6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工程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2.7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三.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同類或類似工程經驗,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項目經理須是申請人本企業職員(以項目經理證上的工作單位為準),并具備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同時具備安全證b類,且目前無在建工程項目,并須提供開標前近半年以內的社會保險證明,否則按廢標處理。技術負責人為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3為保證招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進行,維護國家利益,要求投標申請人擬派參與本項目的所有參與人員均為本單位職員,須提供社保開戶單位名稱及社保號,且為唯一社保,并保證其內容真實性,否則按廢標處理。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5 入吉企業在我省承攬工程應在中標后七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詳見吉建管〔2007〕17號、吉建管[2011]32號、吉建管〔2014〕6號文件)。
3.6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7 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均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人民檢察院所開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為準)。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11時30分,下午13時00分-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長春市九臺區民生大廈新政務大廳二樓吉林省東南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窗口持(1)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2)資質副本【持有新版資質證書的投標人可提供與新版資質證書副本同樣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效力等同】(3)營業執照副本(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5)項目經理證及安全考核證原件(6)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近3年均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人民檢察院所開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為準)(7)項目所有參與人員匯總表,內容包括:人員姓名、資質證書等級、證書編號、身份證號、社保開戶單位名稱、社保號碼及唯一社保承諾書;注:授權人須是投標單位擬派的項目經理;
以上報名材料均為原件,查看后帶走,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存檔,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每套售價800.00 元,圖紙每套售價200.00元售后不退。
4.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50 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2 日內寄送。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3日9時00分,地點為長春市九臺區民生大廈(福臨小區旁新政務大廳)二樓開標室210室(即開標地點)。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單位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伍萬元的投標保證金或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
5.4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 招標控制價:251.9377萬元,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長春市九臺區行政服務中心、東亞經貿新聞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春市九臺區其塔木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劉志強
電話:13364619678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東南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東昌區東昌北路36號
郵編:134000
聯系人: 張工
聯系電話:1768437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