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招標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處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宣大高速公路2017年橋涵病害處治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宣大高速公路2017年橋涵病害處治工程
項目編號:hnzb 2017-05-05030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侯滿忠
項目聯系電話: 0313-5983582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處
地址:張家口市勝利中路170號
聯系方式:侯滿忠 0313-5983582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華能招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吳海盟 0311-87733174
代理機構地址: 石家莊市西三莊街258號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采購人名稱: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處
采購人地址:張家口市勝利中路170號
采購人聯系方式:侯滿忠 0313-5983582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華能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石家莊市西三莊街258號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吳海盟 0311-87733174
采購數量:宣大高速公路日常保養
項目實施地點:宣大高速公路
供貨時間:計劃開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工期2個月。
簡要技術要求/采購項目的性質:詳見招標文件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本招標要求申請人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并具備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詳見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按報名時間順序,只接受第一家單位報名投標。
5、評標時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30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
招標文件發售地點:河北公共資源大廈一樓(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由企業法定代表人(以營業執照副本顯示姓名為準)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企業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格式見附件1)原件、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資料的彩色復印件(或彩色掃描輸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復印,逐頁加蓋投標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按照“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址:http://www.hebpr.cn)首頁“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招標代理機構及投標人(含政府采購供應商)進行登記注冊的通知”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具體事宜可聯系0311-66635531。
附件
附件1、企業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格式
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附件3、評標辦法
附件1: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
申請購買招標文件的企業應提供其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 與本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名單;
(2) 對本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名單;
(3) 本單位對其他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名單;
投標人應如實填報此表,否則因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投標無效,并視為弄虛作假。
(單位蓋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種情況,請在其后填寫“無”。
(2)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此表,否則因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投標無效,并視為弄虛作假。
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具備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養護工程施工二類甲級資質或三類甲級資質(外省企業須到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備案);
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條件)
財務要求
承諾為本合同所提供的營運資金(以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最新財務報表(2015年或2016年)中: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以年末數計算)以及為本合同而專門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總和不得少于100萬元。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績要求
近3年內(2014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已獨立的成功完成過至少1項高速公路養護工程的施工業績。
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條件)
財務要求
投標人在近1(2016年5月1日至今)年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項目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評標時投標人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人員 數量 資格要求
項目負責人 1 工程師,具有“二級或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專業)”。 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近3年(2014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擔任過1項高速公路養護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
附件3: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評審因素與標準
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合理低價法,雙信封形式。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評標價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3名中標候選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得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評標委員會將對投標人近3年內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條件)要求的業績合同額進行排序,業績金額累計高的優先。
2.1.1
2.1.3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的評審標準:
(1)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一致:如企業名稱有變更的,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的副本變更記錄或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復印件。
(2)投標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定。
(3)一家投標人未提交兩份及以上投標文件。
(4)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工期、工程質量目標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承諾函文字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規定;
d.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及項目管理機構相關圖表;
e.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f.投標函出具的日期與授權委托書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承諾函,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逐頁簽署姓名(本頁正文內容已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的可不簽署)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本頁指定位置已加蓋單位章的除外);
b.投標文件資格審查資料部分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逐頁簽署全名(本頁正文內容已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的可不再簽署),不得用印章、簽名章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6)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形式、時效和內容提供了投標擔保:
a.投標擔保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
b.若采用電匯,投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7)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b.授權委托書只能授權給一名委托代理人;
c.法定代表人在授權委托書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親筆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8)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10)投標人未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11)投標人未對本項目提出分包計劃。
(12)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13)投標文件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14)投標人與招標人不存在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利害關系。
(15)投標人單位負責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16)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應認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否決其投標。
2.1.2 資格評
審標準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規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應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條件)”規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應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條件)”規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條件)”規定;
6、 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資格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條件)”規定。
2.1.1
2.1.3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的評審標準:
對于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和資格評審的投標文件開啟其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未通過第一個信封評審的投標人的第二個信封將不予開封。
(1)投標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定。
(2)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報價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投標價;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規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3)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投標報價函、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包含工程量清單說明、投標報價說明、計日工說明、其他說明及工程量清單各項表格的內容,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逐頁簽署姓名(本頁正文內容已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的可不簽署)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本頁指定位置已加蓋單位章的除外)。
(4)一份投標文件應只有一個投標報價,未提交選擇性報價。
(5)投標人未提交調價函。
(6)投標人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
(7)投標人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報完成并打印的投標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應一致。
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應認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否決其投標。
條款號 條款內容 編 列 內 容
2.2.1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評標價: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為0分
2.2.2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第二個信封開標現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5項規定開標現場被宣布為廢標的投標報價及投標函大寫報價與工程量清單報價不一致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1個最高值和1個最低值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招標人設置評標基準價系數(98%,98.5%,99%,99.5%,100%),由投標人代表或監標人現場抽取,評標價平均值乘以現場抽取的評標基準價系數作為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當所有投標價都高于招標人投標控制價上限時,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如果投標人認為評標基準價計算有誤,有權在開標現場提出,經監標人當場核實確認之后,可重新宣布評標基準價。確認后的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通過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數量發生變化。
2.2.3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2.2.4(1) 施工組織設計 0分
2.2.4(2) 項目管理機構 0分
2.2.4(3) 評標價 100分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1=2;
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1。
(評標價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因素 0分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3 評標程序 (1)招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的規定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開標。
(2)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評審,確定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評審的投標人名單。
(3)招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的規定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進行開標。
(4)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進行評審并推薦中標候選人。當通過第一信封評審的投標人僅為一名時,由評標委員會確定是否開啟其第二信封。
3.1 初步評審修改為: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 項至第3.5.5 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 項、第2.1.3 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其投標文件被否決。
3.1.2 修改為: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文件被否決:
(l)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 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3.1.3~3.1.6不適用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根據本章第2.2款規定的評分標準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招標人可采用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先或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先或其他方法確定第一中標候選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 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項目管理機構: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投標報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項目管理機構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投標報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5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廢標處理。
3.1.2 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3.1.3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并沒收其投標擔保。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1.4 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并沒收其投標擔保。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3)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投標控制價上限(如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3.1.6 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2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項目管理機構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計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d。
3.2.2 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得分=a+b+c+d。
3.2.4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3.3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3.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或給發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4評標結果
3.4.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3.4.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6月23日9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30分至9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河北公共資源大廈210會議室(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和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開標時間:2017年6月23日9時30分
開標地點:河北公共資源大廈210會議室(地址: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
評標方法和標準:招標投標法規定的評標辦法
項目聯系人:侯滿忠
聯系方式:0313-5983582
傳真電話:0313-5983582
采購代理機構受理質疑電話:0311-87733174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詳見招標公告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180.0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7年06月01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7日 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河北公共資源大廈一樓(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詳見招標公告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06月23日 09:30
五、開標時間:2017年06月23日 09:30
六、開標地點:
河北公共資源大廈210會議室(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
七、其它補充事宜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詳見招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