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以營業執照為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2、具有經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 3、投標人的經營范圍必須包含軟件開發與銷售相關業務。至少有兩次參與國家中高職教育發展與改革示范校、省品牌示范校與特色校等內涵建設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標通知書、驗收報告原件),有校本教材開發經驗,且與兩家及以上的教材出版社有合作關系(提供合同原件)。 4、提供有效的iso9001:2008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者由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與以上數字化系統平臺相關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提供證書原件) 5、具有良好的信譽和信用。(提供由檢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無犯罪證明原件,提供由信用評估價機構頒發的1a級以上企業信用等級證書原件,以及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