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第一標段: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有承擔項目能力、資信良好、具有建設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投產品在其營業范圍之內。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技術實力、規范化的售后服務。近3年內在政府采購領域無不良違法記錄,。 4、投標人只能對其中一個標包提出報名申請。 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 6、項目經理具有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第二標段: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有承擔項目能力、資信良好、具有建設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投產品在其營業范圍之內。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技術實力、規范化的售后服務。近3年內在政府采購領域無不良違法記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4、投標人只能對其中一個標包提出報名申請。 5、有供貨能力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 第三標段: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有承擔項目能力、資信良好、具有建設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投產品在其營業范圍之內。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技術實力、規范化的售后服務。近3年內在政府采購領域無不良違法記錄。 4、投標人只能對其中一個標包提出報名申請。 5、有供貨能力的生產廠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第四標段: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有承擔項目能力、資信良好、具有建設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投產品在其營業范圍之內。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技術實力、規范化的售后服務。近3年內在政府采購領域無不良違法記錄。 4、投標人只能對其中一個標包提出報名申請。 5、有供貨能力的生產廠家(帶樣品 50-70公分)。 6、2014年省級以上的質檢報告。 第五標段: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有承擔項目能力、資信良好、具有建設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投產品在其營業范圍之內。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技術實力、規范化的售后服務。近3年內在政府采購領域無不良違法記錄。 4、投標人只能對其中一個標包提出報名申請。 5、有供貨能力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