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有能力履行本項目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招標貨物及服務,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條例和本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參加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的境內企業法人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及投標人須知第3條“合格的投標人”規定條件,并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若是網上年檢的須提供年度申報報告表);4)法人代表及投標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須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證明的全部內容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詳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必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投標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無需)。 6)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近三個月其中一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提供近三個月其中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材料;提供近三個月其中一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材料);7)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格式詳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8)參加本項目投標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9)由投標人住所地或業務發生地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由投標供應商向住所地或業務發生地檢察院申請查詢,告知函原件須膠裝在投標文件正本)。注:所有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按無效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