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衛輝市城區部分路口設置更新交通信號燈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采購人為衛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采購代理機構為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衛輝市城區部分路口設置更新交通信號燈項目;
2.2項目編號:衛交采2014zb055(14135);
2.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4招標范圍:交通信號燈更新、設置。(包括采購、運輸、安裝、調試、培訓及售后服務);框架型信號燈8處。信號燈挪移1處。
2.5質量標準:合格;
2.6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7 交貨期:簽訂合同后45日歷天內供貨、安裝、調試完畢;
三、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售后服務。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6、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信號燈制造商或代理商。
3.7、投標人所投信號燈、倒計時顯示器、燈桿、信號控制機及信號控制機控制軟件須為同一品牌。信號燈、倒計時顯示器、信號控制機等組件須具有公安部相關檢測報告。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將被否決。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4.1 請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8:00至11:30時 14:30-17:30 節假日除外)到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衛輝市財政局院內)報名,聯系電話:0373-4472895。
4.2報名時須攜帶法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復印件應注明“與原件一致”。另須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5.1請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8:00至11:30時 14:30-17:30 節假日除外)到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衛輝市財政局院內)購買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為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整,地點為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開評標服務區(衛輝市財政局南鄰30米)。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相關規定將不被接受。
七、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15年5月15日9:00整;開標地點: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開評標服務區(衛輝市財政局南鄰30米)。
八、監督單位:
衛輝市紀檢委、衛輝市人民檢察院、衛輝市發改委、 衛輝市審計局、衛輝市財政局、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監管科。
九、聯系方式:
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373-4472895
招標人:衛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13503435886
代理機構: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371-6376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