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處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北部文化中心公共設備設施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北部文化中心公共設備設施
項目編號:bjjf-2016-351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馬若莎
項目聯系電話:67178958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長春橋路17號
聯系方式:82468277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馬若莎67178958
代理機構地址: 北京市崇文門外大街90號705室
一、招標項目性質、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者招標項目的性質:
本次招標共2包,投標人須對整包進行投標(詳見附件)
二、供應商(或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的資格條件:1.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等。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活動。1.3凡受托為采購本次招標的貨物進行設計、編制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公司,不得參加投標。1.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1.4.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1.4.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1.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1.4.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1.4.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1.4.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1.5 投標人資質1.5.1第1包:具有建筑智能化專業承包壹級、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甲級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資質、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具有音視頻集成工程企業資質壹級(含壹級)以上資質;1.5.2第2包: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1.6外地企業還須具有《進京施工許可證》;且在北京有常駐機構;1.7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面積5萬平米以上或單項合同額800萬以上智能化系統集成類似業績(第1包);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面積5萬平米以上或單項合同額100萬(含)以上智能化系統集成類似業績(第2包);1.8具備軟件開發及整體調試和驗收的能力;1.9具有提供本項目貨物的相應技術力量;1.10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形式的投標人: 否 ;1.1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小型、微型企業采購: 否 ;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967.914551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6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5日 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705室
招標文件售價:¥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報名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04月29日 14:00
五、開標時間:2016年04月29日 14:00
六、開標地點:
北京市崇文門外大街44號大康大廈503b會議室
七、其它補充事宜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1.2 財政部、環保總局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1.3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
1.4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