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并經上報上級部門同意,山東省濰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日前對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問題整改不到位的229家建筑施工企業給予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處罰。
據了解,濰坊市始終堅持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為抓手,持續不斷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2016年年底,濰坊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通過考核和下發整改通知書,該站發現,仍有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存在安全管理“走過場”等問題。為此,該站及時要求各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對本企業和承建工程安全生產條件的日常動態檢查,發現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立即整改,并做好復查和整改記錄,確保承建工程安全生產。
對此次被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濰坊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將繼續指導幫助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行為的督導檢查力度。據悉,這些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的30天內不得參加投標活動,須經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查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7.03.28 記者 劉雨東 通訊員 徐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