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交易和產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浙建房[2016]89號)和《浙江省房地產交易及信用監管系統建設方案》(建辦發[2017]70號)文件的要求,我市房地產交易及信用監管系統于4月5日正式啟用。
此次,我市作為全省統一平臺的試點城市,采用集中部署模式,將全市房產交易業務系統設備集中部署在市級統一管理。目前,市區、吳興區、南潯區已率先啟用,長興、德清、安吉三縣按計劃將在4月底前完成上線。新系統將通過統一配號、統一業務基本流程、統一數據標準、統一業務表單等方法,實現全市范圍內業務規范基本統一、業務平臺高度一致。我市房地產交易及信用監管系統主要包括:交易和產權管理、開發企業和房地產項目管理、經紀機構備案和二手房網簽管理等子系統。
湖州市房地產交易及信用監管系統啟用后,將在交易管理方面帶來新的改進和變化:
1、市場數據更加真實
通過完善項目手冊功能,可以掌握項目從拿地到竣工全周期的進度變化,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隱形庫存信息,從而為主管部門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土地供給、區域規劃、去庫存等政策提供基礎數據。
2、信息共享更加全面
通過與地稅、不動產等有關部門擴展信息共享范圍,通過數據關聯共享,消除信息孤島,減少業務風險,提升數據質量,提高辦事效率。
3、業務辦理更加簡便
實行商品房合同簽約即備案,開發商與客戶在系統中簽訂合同并打印簽字后即視為備案,可直接用于銀行抵押貸款、不動產登記辦理等事項,不再要求到窗口備案蓋章。
4、交易管理更加清晰
通過商品房/二手房買賣合同網簽即備案,將簽約與交易管理分離,更加突出市場主體在簽約中的作用,也更加明確了交易管理部門的職責。
5、市場管理更加有力
通過開展二手房房源掛牌、核驗、網簽,保證二手房房源真實性,切實反映市場動態變化情況,為加強市場監管、防范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等行為、規范市場行為提供條件。
6、業務覆蓋更加全面
通過集中部署,使市級直接掌握全市房地產市場動態成為現實;通過統一配號、統一數據標準等方法逐步統一全市各縣區業務規范,保證了全市關鍵業務數據和統計規則的統一性。
為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能夠較快掌握并熟練操作新系統,上線前專門進行了兩個批次的操作培訓,為系統順利上線打好基礎。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017.04.07 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