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實行政
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通知
豫建法〔2017〕1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通知》(豫法政辦〔2017〕5號)要求,全面推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現將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經過多年持續推進,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逐步增強,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有效改善,執法權威性和公信力明顯提高,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2017年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強力推進年”,各單位要持續深化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通過健全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管理,加強執法監督,嚴格責任追究,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主要工作
(一)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進一步規范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行為,保證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正確行使,根據《河南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領辦〔2017〕6號)要求,結合近兩年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省廳將對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進行全面修訂,公布后,各單位要嚴格遵照執行。
(二)健全行政執法規范。一是各單位要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結合行政執法案卷立卷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實現行政執法規范化、精細化。二是建立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政執法情況,評選3-5個具有合法性、代表性、針對性和示范性的行政執法指導案例,供所轄區域相關行政執法人員學習和參考,并在6月底前向省廳推薦1-2個行政執法指導案例,省廳將結合實際適時予以推廣。三是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選活動,今年省廳將在10月份開展城建、房產方面的行政執法案卷評選活動,大力推廣以案釋法、案例指導制度,評選一批優秀案卷,充分發揮優秀執法案卷的示范引領作用。四是探索開展三項制度試點工作。按照省政府相關工作部署和要求,探索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推行“互聯網+行政執法”,指導條件成熟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穩妥推廣實施。
(三)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結合推進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健全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管理,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各單位要做好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工作,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辦法》規定的備案審查范圍、程序及處理措施,切實落實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定期開展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重點領域的行政執法檢查,堅持對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時、動態監督,推動行政執法單位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健全常態化的責任追究機制,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四)開展行政執法培訓。以“規范執法”為主題,結合行政執法案卷立卷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等,采取集中授課、案例教學、座談會等形式,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各單位要分級、分層次做好學習培訓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行政執法水平。
(五)培育行政執法責任制示范點。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注重行政執法責任制示范點的培育,推動行政執法責任制創新發展,擇優向省廳推薦所培育的示范點,省廳將9月初組織檢查驗收,擇優向省政府推薦,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責任制示范點的示范、引領和典型帶動作用,推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履行的主要職責,各相關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責任,把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作為重要工作事項,認真做好組織協調、跟蹤檢查和督促落實工作。要加強執法保障,改善執法條件,落實機構、人員、裝備、經費等保障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工作落實。全面推進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要注重實效,各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進度,強化工作責任,充分發揮指導、協調和監督作用,及時總結、溝通工作推進情況,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對本單位及所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全面掌握跟蹤整體推進情況,鞏固已見成效的做法,完善相對薄弱的環節,采取切實可行措施,推動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向縱深發展。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