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領導接訪。堅持首接負責制,每天安排1名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最大限度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二是嚴格信訪零報告。嚴格落實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啟動信訪零報告機制,做到急事急報、特事特報、大事快報、無事報平安。三是嚴格矛盾排查。局系統開展一次矛盾糾紛拉網式大排查。將重點案件、重點群體、重點人員全部納入排查登記范圍。四是嚴格責任分包。對排查出的信訪問題,按照“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一明確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聯系方式及化解時限。五是嚴格包案解決。包案領導對分包的案件實行包勸返、包穩定、包處理、包思想轉化、包依法處置。六是嚴格追責。對因組織不力、措施不當、處置緩慢等工作失職行為,造成在省市“兩會”期間,發生赴省到市越級上訪及非正常上訪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