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開展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豫建村鎮〔2014〕28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鄉規劃(建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關于編制新農村建設規劃的指導意見》精神,推動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有序開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任務
2015年6月底前,17個省轄市(不含濟源市)每市一個試點縣(市),連同10個省直管縣(市)共計27個縣(市)作為編制新農村建設規劃試點(名單見附件),優先完成規劃編制;2015年年底前,其他縣(市)基本完成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二、進度安排
(一)2014年11月。27個試點縣(市)選定規劃編制單位,按照“五規合一”的要求,對現有的城鄉規劃、產業發展、土地利用、生態保護等規劃進行認真分析、梳理,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準確把握縣、鎮和村莊實際情況及農民切實需求。
(二)2014年12月。試點縣(市)完成新農村建設規劃大綱的編制。省廳組織試點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規劃編制單位參加的座談會,交流編制思路,明確重點內容,探索編制方法。
(三)2015年1月-3月。試點縣(市)形成新農村建設規劃初步成果。省廳3月份組織召開中期匯報會,聽取各地規劃初步成果情況匯報,開展規劃評估,進行總結提煉,進一步改進規劃方法,完善規劃要求,規范規劃內容等。
(四)2015年4月-6月。27個試點縣(市)完成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和審查。省制定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要點,推進試點以外縣(市)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五)2015年7月-12月。其他縣(市)全面完成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和審查。鼓勵基礎條件較好、工作優勢明顯、積極性較高的縣(市)加快工作進度,盡早完成編制任務。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責任。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縣(市)政府是責任主體,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規劃編制。省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主動做好對縣(市)的工作指導和督促。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向本級政府做好匯報,落實規劃編制經費,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聯合推進機制,協調做好規劃初審、上報工作。
(二)加強規劃銜接。新農村建設規劃,要按照五規合一要求統籌和優化縣域村莊、產業、用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生態保護等布局,注重與縣(市)總體規劃和鎮鄉村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有關規劃相銜接,提高規劃協調性、可實施性。
(三)尊重群眾意愿。堅持農民主體地位,積極動員公眾參與規劃調研、編制、審查等各個環節,凝聚廣泛共識,通過簡明易懂的方式征詢意見、公示規劃成果、宣傳普及規劃。
(四)及時報送成果。根據進度安排,及時完成階段工作任務。按照聯合審查和報送的要求,及時報送規劃成果,確保規劃編制工作順利完成。
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尚永明 馬運超
電 話:0371-68080866
附件:河南省新農村建設規劃試點縣(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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