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明確政府工作報告涉及我廳重點工作
責任處室的通知
豫建〔2014〕15號
廳機關各處室:
為做好《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及我廳的重點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明確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14年重點工作責任單位的通知》(豫政辦〔2014〕9號)和廳領導要求,現將有關工作任務予以分解并明確到各責任處室,請認真組織落實,具體落實情況與年底考核掛鉤,各責任處室按季度向廳辦公室反饋落實情況。
一、大力發展城市綜合體、文化旅游地產、養老地產等新興業態,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滿足居民多層次住房需求。
由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負責落實。
二、有序推進新農村建設。以縣為單元,按照產業、新農村、土地、公共服務和生態規劃“五規合一”要求,編制、修訂完善新農村規劃。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村莊環境與風貌整治,改造農村危房12萬戶。
由村鎮建設處負責落實。
三、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堅持產業為基、就業為本,強化住房、教育牽動,著力促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由住房保障處、城鄉規劃處、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負責落實。
四、優化城市體系、形態和布局。科學編制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完善中原城市群聯動發展機制。加快大鄭州都市區建設和鄭汴一體化進程,以產業鏈接、服務共享、生態共建為重點,促進鄭州與開封、新鄉、焦作、許昌、漯河融合發展;加快洛陽全省副中心城市建設;增強平頂山、安陽、濮陽、三門峽、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等地區性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積極推進鶴壁、濟源等城鄉一體化試點;加快中心城市組團式發展,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建設全省城鄉一體化發展先行區,推動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建設。
由城鄉規劃處、村鎮建設處負責落實。
五、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繼續實施城鎮基礎設施擴能增效工程,新建、改造城市道路2200公里、雨水管道1600公里以上,新增供熱面積600萬平方米、日供水能力60萬噸、垃圾日處理能力3000噸,加快治理城市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等突出問題。以棚戶區、城中村、舊商業街區為重點,加快老城區改造。
由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住房保障處、城鄉規劃處負責落實。
六、強化載體體系支撐。堅持“四集一轉”,完善產業配套,壯大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集聚區提質發展。加快商務中心區和特色商業區建設。
由城鄉規劃處負責落實。
七、創新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體制機制。創新城鎮化發展資金籌措機制,充分運用債券市場,用好用活城投集合債券,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市政建設。
由計劃財務處、城市建設處負責落實。
八、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吸引民間資本進入交通、能源、市政設施等領域。
由城市建設處、計劃財務處負責落實。
九、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全面實施居民生活階梯水價,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
由城市建設處負責落實。
十、拓寬開放領域。加快基礎設施等領域開放。
由計劃財務處、城市建設處負責落實。
十一、以實施“三大工程”為重點改善環境質量。實施藍天工程,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積極推進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城市燃煤鍋爐改造、城市施工和道路揚塵防治。實施碧水工程,突出抓好新一輪城鎮污水處理廠和產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建成污水處理廠82座;強化企業污染排放監管,開展城市河流清潔活動,推進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總干渠兩側水源保護,進一步改善水環境質量。實施鄉村清潔工程,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快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治理部分地區重金屬污染。開展美麗鄉村創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質量。
由建筑管理處、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負責落實。
十二、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保障房建設,逐步解決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城鎮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改善棚戶區群眾居住條件。全年新開工保障性住房64萬套,基本建成27萬套。
由住房保障處、城鄉規劃處負責落實。
十三、繼續做好對口援疆工作。
由人事教育處及相關處室負責落實。
十四、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由辦公室及相關處室負責落實。
十五、鞏固第一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20條意見,持續解決“四風”突出問題,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提升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深化學習型機關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增強公務員隊伍的公仆意識、責任意識和能力素質。
由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監察室、辦公室負責落實。
十六、禁止新建樓堂館所。
由建筑管理處、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負責落實。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