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
現場專業人員證書復檢換發的通知
豫建人教〔2014〕1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廳屬各有關單位,各建設類培訓機構和相關建設企事業單位:
為做好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根據《關于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9號)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實施意見》(豫建(2014)17號)等文件精神,使復檢換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檢換發對象
持有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建設行業關鍵崗位培訓合格證書》且證書已到期的相關人員。
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資料員、機械員持證人在證書有效期內表現良好,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完成規定學時的繼續教育且通過考核,可換發全國統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該證書有效期為3年。
其他崗位持證人在證書有效期內表現良好,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完成規定學時的繼續教育且通過考核,證書有效期延長3年。
二、證書復檢內容:
1.持證人的職業道德狀況;
2.持證人的工作情況,包括業績、事故狀況等;
3.持證人接受繼續教育和考核情況。
三、證書復檢換發程序
(一)繼續教育:
1. 持證人登錄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上提交復核申請,上傳一寸電子版數碼免冠照片1張(紅底或藍底,寬130像素,高160像素,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JPG格式保存),并下載打印《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復檢換證申請表》(附件1)。持證人持《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崗位證書原件到當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委)進行現場審核。
2. 經審核通過后,根據培訓機構所公布的繼續教育計劃參加面授課學習,同時參加網絡課的學習。持證人在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后需進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具體負責。
3. 面授課的內容為:《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現場專業人員崗位知識與專業技能》等,學習時間不少于50個學時;網絡課的內容為:《建筑工程新技術》、《綠色建筑》、《建設行業法律法規》等,學習時間不少于30個學時。
(二)換發證書:
1. 當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在系統中上報并打印《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復檢換證匯總表》(附件2)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和崗位證書原件上報省廳人教處辦理復檢換證手續。其中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資料員、機械員員類的《建設行業關鍵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由省廳人教處收回并銷毀,同時發放全國統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復檢合格人員名單可訪問河南省建設人才教育信息網網站(http://www.hncen.net)查詢。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證書復檢為不合格,證書不予換發并將原證書注銷:(1)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2)未接受繼續教育,未完成規定學時繼續教育或考核不合格;(3)偽造、涂改、轉借證書;(4)長期不從事該崗位工作;(5)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死亡的;(6)嚴重違反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力合作,對區域內各培訓機構進行指導,對施工企業和專業人員做好政策的解讀和動員工作,共同推動證書換發工作的平穩有序進行。
(二)各培訓機構要提升教學水平,按照規定要求,登陸端口上報培訓計劃,并經廳人教處審核批準,認真組織本地區持證到期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確保培訓質量。各施工企業應認真統計現場專業人員情況,對即將到期的人員進行督促,促使持證人員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復檢。復檢換發證書人員,應在期滿3個月前,按照相關規定,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并完成證書復檢。
(三)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收費標準必須經物價部門核準,培訓資料費按實收取。
(四)為了避免復檢換證時間集中給施工企業和培訓機構在工作中造成不便,引導全省建設系統培訓機構合理安排繼續教育培訓時間,定于每年的1、3、5、7、9、11月的1至10日進行集中換發證書(法定節假日順延)。復檢換證審核和繼續教育時間安排,由各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和培訓機構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安排,并報省廳人教處備案。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復檢換證申請表;
2.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復檢換證匯總表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