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發布《河南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寒冷地區)》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2〕4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
由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編的《河南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寒冷地區)》,經批準為我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為DBJ41/ 062-2012,自2012年10月20日起在我省施行。其中,第4.1.3、4.1.4、4.2.2、4.2.5、5.1.1、5.1.6、5.2.4、5.2.12、5.2.18、5.2.19、5.3.3、5.4.3、5.4.8、5.5.1條為強制性條文,已經住房城鄉建設部同意備案(備案號為:J12164-2012)。原《河南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寒冷地區)》DBJ41/ 062-2005同時廢止。
此標準由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技術解釋由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