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加強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
豫建〔2015〕108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廳屬各有關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5〕43號)和《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精神,不斷提高建筑工人素質和技能水平,推動我省建筑業企業新資質換證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全省建筑業快速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服務建筑業發展為宗旨,確立企業在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企業和工人的積極性。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引導行業技術革新和生產方式變革。注重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培養大批高素質建筑業技術技能人才和新型產業工人。
二、工作目標
到2015年底,全省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體系基本建立,培訓工作全面展開。到2016年底,以中級工培訓為主,重點滿足建筑企業新資質標準對技術工人在等級和數量上的需求;實現一級資質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業自有員工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到2020年,實現全行業建筑工人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中級技工為主體,高級技工為骨干,技師高級技師為龍頭,老、中、青比例合理,職業化程度較高的產業工人隊伍。
三、基本原則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的部署要求,實行全省統一職業技能標準、統一考核評價辦法、統一培訓合格證書、統一證書編碼、統一考核評價題庫、統一信息系統管理的“六統一”原則;制定職業培訓考核配套政策,加強職業培訓考核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職業技能培訓考核制度體系;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鼓勵和引導建筑施工企業、社會力量培訓建筑工人,提高技能水平。
四、實施辦法
(一)明確職責分工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主要職責: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文件精神,制定全省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的政策辦法;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省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評估推薦A類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省屬(省管有關建筑企業,職業院校,技師學院,技工學校,廳屬有關單位)培訓機構;上報并對外公布全省職業培訓考核機構信息、負責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技能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發放等。
河南省建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建設行業勞動管理協會)主要職責:負責全省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發證的實施工作;組織A類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省屬(省管有關建筑企業,職業院校,技師學院,技工學校,廳屬有關單位)培訓機構的評估推薦;指導各職業培訓考核機構、企業開展培訓考核工作;建立、管理和維護全省職業技能培訓信息管理系統;組織編寫相關配套教材;建立完善職業培訓考核題庫;制定全省培訓合格證書編碼規則和證書印制等。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本地區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的配套制度措施;組織實施本地區各級別、各工種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審核培訓考核機構培訓計劃、參培人員報名資格、成績錄入、證書批號等);評估推薦B類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企業職業培訓機構,并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信息備案;負責對本地區培訓考核機構培訓過程等進行日常動態監管;按要求每年年底報送本地區培訓考核機構登記情況報表;統一申領并負責本地區培訓合格證的發放。
職業培訓考核機構主要職責:在本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按照職業技能標準的相關要求,組織實施建筑工人培訓、考核工作;接受不具備培訓考核條件的建筑企業委托培訓考核;按規定向培訓考核合格人員頒發培訓合格證書,并加蓋職業培訓考核機構印章;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學設備配置,嚴格培訓管理,提高培訓質量。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職責:建立健全本企業內部工人職業培訓制度,對企業自有工人及長期協作的勞務企業建筑工人進行相應職業培訓,并對施工現場工人持證上崗負有監督管理責任;逐步建立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等級與基本工資掛鉤制度、高技能人才技能職務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建有職業培訓考核機構的企業,可開展本企業工人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培訓合格證書加蓋企業職業培訓考核機構印章。暫不具備條件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開展培訓考核相關工作。
(二)職業培訓考核機構分類
職業培訓考核機構分為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A類、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B類、企業職業培訓考核機構三類(統稱為職業培訓考核機構)。
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A類:在依照申請的基礎上,從豫勞社職技(2002)82號文件中認定的建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中評估推薦,并考慮全省布局,適當增加若干家,確保每個省轄市、直管縣(市)不少于一家職業培訓考核機構。
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B類:各省轄市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依照申請的基礎上,從批準的中級建設職業技能鑒定站中評估推薦,并考慮本地實際情況,統籌兼顧,合理布局,適當增加。
企業職業培訓考核機構:各省轄市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依照申請的基礎上,從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13-2014年度全省建筑業骨干企業名單的通知》(豫建建﹝2013﹞79號)文件公布的全省建筑骨干企業名單中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中評估推薦(列入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A類的企業除外);各省轄市、直管縣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量增加的施工總承包一級企業培訓考核機構。
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B類、企業職業培訓考核機構信息需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三)實行分級分類培訓考核
1. 依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建筑工人分級分類培訓考核,全員持證上崗。建筑工人級別分五級: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
2. 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A類培訓工種等級:限高級工及以下;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機構B類、企業職業培訓考核機構培訓工種等級:限中級工及以下。
3. 技師、高級技師培訓考核工作由省建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建設行業勞動管理協會)負責實施或委托相關機構承辦。
4. 對從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仍由省建設安全監督總站負責組織培訓和發放《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對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人員,可按規定核發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職業培訓合格證書。
(四)實行職業技能信息管理系統
通過《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技能信息管理系統》,對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工作實行全省統一信息管理。規范職業培訓考核機構在上報培訓計劃、人員信息錄入、報名資格審查、培訓實施、考務管理、發證管理和證書信息查 詢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及時掌握建筑工人的結構比例和流動情況,方便企業資質申報和現場管理查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探索創新考培模式
針對我省建筑業企業生產中操作性強、材料消耗大、成本高的崗位或工種,可采取基地集中培訓與施工現場培訓、分階段培訓與一次性培訓、師傅帶徒弟與集中輔導、基地或施工現場階段性測試與模塊化考核相結合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將培訓、實操訓練、考核考評與現場施工結合起來。要充分發揮網絡平臺作用,有條件的地市要探索開設建筑工人網上培訓學校,實行遠程視頻教學,緩解工學矛盾,創新培訓模式,提高培訓實效。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建筑工地農民工業余學校、自有培訓場所等開展安全生產和施工技術交底教育,并根據實際情況利用施工淡季或工閑業余時間開展技能提升培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地要充分認識到加強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是住房城鄉建設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部署,提高建筑工程質量水平,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企業、相關培訓考核機構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精心組織,密切與相關部門聯系,狠抓工作落實。
省廳將成立由分管廳長任組長、相關處室參加的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省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工作。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工作責任;要明確工作分管領導、確定專門機構與人員負責有關工作。
(二)保障培訓經費
建筑施工企業要依法切實履行職工教育培訓的責任,要堅決執行財政部、全國總工會、國家發改委等十一部委關于印發《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文件要求、嚴格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確保建筑工人職業培訓經費足額合理使用。對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訓經費并拒不改正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提出批評、責令整改。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充分利用政府財政經費補貼,減輕企業培訓考核資金壓力。
(三)加強監督管理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通過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技能信息管理系統,對職業培訓考核全過程實行動態監管。要重點加強對建筑業企業培訓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職業培訓考核機構的監管,防止不法中介、未經備案培訓單位擾亂培訓市場的行為發生;建立工作信息公開制度和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舉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培訓考核質量較差的企業、職業培訓考核機構要堅決予以查處;通過開展職業培訓考核工作的質量評估檢查,建立健全培訓考核機構動態管理的認定退出機制。
(四)注重經驗交流
各地在組織開展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中,要結合實際穩步推進,注重通過試點先行、示范引導、組織觀摩交流等方式,為建筑施工企業和職業培訓考核機構提供相互學習的機會。對在實踐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經驗要及時總結并加以推廣,并對其中具有共性、規律性的內容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五)強化輿論宣傳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加強建筑工人職業培訓的重要意義。加大對行業內優秀技能人才的宣傳報到力度,營造重視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充分調動建筑工人通過學習提高自身素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形成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建筑企業和建筑工人積極參與的良好工作局面。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