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面推進全省
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
豫建〔2015〕14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省委九屆九次全會精神,全面提升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法治化水平,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全面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的重要意義
依法治國,是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省委九屆九次全會通過的《中共河南省委關于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實施意見》對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省作出了科學謀劃和系統部署,是今后一個時期我省法治建設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扎實推進依法行政,法治建設取得長足進步,但與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仍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如部分地方性法規規章滯后于行業發展,無法適應深化改革要求;基層執法體制特別是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體制還有待理順,執法力量有待加強,執法人員水平亟需提高;一些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行為時有發生。
當前,我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深化改革進入關鍵時期,全面推進法治建設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推進新型城鎮化和住房制度、城鄉規劃管理、城建投融資、城鎮建設管理和建筑業等改革,提升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改善城鎮居民居住條件,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維護房地產市場和建筑市場秩序,樹立執法人員良好形象,打造舒適宜居城市,建設和諧美麗鄉村,都需要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需要有力的法治支撐。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要立足新起點、把握新機遇、迎接新挑戰,把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貫徹落實到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改革發展和規范管理的各個環節,切實推動住房城鄉建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力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深化改革,科學健康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圍繞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總目標,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到2020年,干部職工法治意識普遍增強,行政執法人員上崗法律知識培訓面達到100%;地方法規規章更加完備,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及時率達到100%;依法決策機制更加健全,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住房城鄉建設執法體制基本理順,服務型行政執法實現全覆蓋,各項工作全面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基本實現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職權法定。牢固樹立職權法定理念,一切行政行為必須有法律、法規、規章的依據,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2. 堅持嚴格執法。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開展市場監管,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等行為依法查處。防止和杜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3. 堅持改革方向。著力解決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治建設突出問題,用改革的思路和舉措破除法治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以法治建設引導、推動、規范、保障改革,實現改革和法治同步推進。
4. 堅持權責統一。健全內部監督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追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
三、工作重點
(一)提高立法質量,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制度化
完善地方法規規章體系。依據《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框架》,根據立法項目的迫切性、成熟性等因素,及時提出立法建議,提請納入地方立法機關的立法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圍繞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投融資體制機制、城市建設管理、城鄉規劃管理和建筑業改革。對改革發展急需的、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及時上升為法規規章,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改革于法有據,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地方法規規章,及時提請立法機關修改或廢止。進一步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立法,加快推進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建筑節能、城市集中供熱、建設工程造價等立法項目進度。設區城市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也要根據新修訂的《立法法》賦予的地方立法權限,結合工作實際,梳理在城鄉建設與管理、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需要立法的具體事項,推進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強的地方立法工作。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積極做好立法調研、起草和上報等工作,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完善法規規章起草制度,編制工作方案,規范工作程序,保證法規規章起草質量和效率。注重引入專業力量,探索委托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學會)等第三方研究起草專業性較強的法規規章草案。健全完善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制度,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法規規章起草過程中充分聽取行政相對人、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對涉及重大利益調整或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要深入研究,充分論證,必要時可以組織有關專家學者或者社會團體論證咨詢,凝聚社會共識。
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全面貫徹落實《河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9號),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定。起草規范性文件,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征求意見。依法應當聽證的規范性文件,要嚴格履行聽證程序。制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應當經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規范性文件草案在提交集體討論前應當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規范性文件公布后按規定及時報送備案審查。根據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和省政府統一部署,做好相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斷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
(二)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法治化
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要求編制和公布權責清單、權力運行流程圖,嚴格按權責清單履職盡責,不得法外設定權力。加強對權責清單的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時報請編制管理部門對權責清單進行調整完善。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規范行政審批事項設立、實施和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一步落實簡政放權。規范保留審批項目的實施,完善內部審批規范,簡化審批流程,明確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建立健全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后續監管制度,完善監管標準和規范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建設行業信息監管綜合平臺、從業人員管理信息平臺、企業和項目動態管理信息平臺,為強化行業事中事后監管創造基礎性條件。
健全依法決策機制。積極推動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行政決策規則,明確重大行政決策范圍、權限和程序,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完善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本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推行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和后評估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依據權力清單,向社會全面公開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規范性文件及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按要求及時公布。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積極推進執法信息公開,建立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和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推進網上執法辦案系統建設,健全執法辦案信息查詢系統,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進一步落實房屋征收補償、住房保障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推進和規范建筑市場監管、住房公積金管理等信息公開。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受理、答復程序,依法在規定期限內答復。
(三)加大執法力度,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加強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辦力度,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強專項執法檢查,改進檢查方式,加大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強執法監察工作,加大對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房地產開發經營、城市建設、城市管理、風景名勝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加強案件督辦。組織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查處違法建設、違反規劃審批、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以及查處工程實體常見質量問題等專項執法。
理順行政執法體制。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內推行綜合執法。加強城管綜合執法機構建設,按照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合理確定市和市轄區的綜合執法機構職責分工。建立健全綜合執法機構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以及工商、環保、監察等相關部門之間的執法聯動制度,形成執法合力。根據《中央編辦關于印發開展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5〕15號)要求,指導洛陽市、汝州市等11個省轄市、縣級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開展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現代信息技術運用,建立健全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依托信息化技術,探索快速處置、非現場執法等新型執法模式,提升執法效能。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理順城管執法體制方面的要求,努力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高效規范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新體制。
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轉變執法理念,認真落實行政處罰規范和文明執法規范,在全系統大力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完善執法程序,明確具體操作流程,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繼續深入推進行政指導工作,認真落實行政指導制度,推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建立全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督導體系,積極開展全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現場觀摩和經驗交流等活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嚴格執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管理和罰沒物品依法處理規定,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
(四)強化執法監督,提高監督效能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認真梳理、及時修訂行政執法依據,把本部門的法定職權分解落實到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依法確定不同執法機構、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應當承擔的違法責任。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違法或不當行政執法行為,要根據造成后果和影響的輕重程度,依法追究有關執法人員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干預,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懲治執法腐敗現象。
強化內部監督。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內部自我約束,實行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防止權力濫用。對執法過程中發現的違法或不當執法行為,要主動予以糾正,并依法作出調查處理。要認真開展內部行政執法評議,通過評議,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上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定期開展執法監督檢查、現場觀摩、執法案卷評查等活動,完善層級監督機制,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應按時答復并積極配合案件審查,認真落實行政復議意見書和建議書,依法嚴格執行已生效的行政復議決定,建立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情況報告制度,對拒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復議決定的,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社會監督及輿論監督等外部監督,通過回訪行政管理相對人、聘請社會監督員、委托第三方開展外部評議、開通服務熱線等方式,創新接受外部監督形式。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依法積極應訴,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答辯狀,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認真參加庭審,配合法庭調查。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和裁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
(五)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增強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
健全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干部德才的重要方面,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撥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建立健全黨委(黨組)中心組定期學法制度,完善公務員法治教育制度,在行政執法人員中開展以案釋法,做到學法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通過舉辦法治專題培訓、學法用法考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加強專業人員法治教育。在注冊執業人員等專業人員的崗位培訓、考核評價、繼續教育等方面,增加法律法規學習內容。制定關鍵崗位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職業標準,突出依法執業、遵紀守法的要求。
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認真編制普法規劃,積極抓好落實。結合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實際,創新法治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大力推進法律進社區、進工地、進企業、進學校。充分利用各類媒體作為普法宣傳平臺,發揮新媒體、新技術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作用。因地制宜建設法治廣場、法治公園、法治長廊等普法陣地,把住房城鄉建設法治教育融入群眾公共文化活動,引導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把法治工作納入本部門重要議事日程,建立起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責、法制機構督促實施、全體職能機構和干部職工參與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部門績效目標考核體系,確保法治工作與行業發展同步推進,法治目標與責任目標同步實現。
(二)重視隊伍建設。一是建立健全法制機構。充實法制機構人員,其中法律專業人員應不少于2人,承擔行政復議職能的單位要按照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保證行政復議一般案件由2人承辦,重大復雜案件由3人承辦。加強法制機構工作人員培訓和業務交流,提高法制機構工作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法制機構作為本系統、本單位的法治監督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及下級部門法治工作的監督、指導。二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定期開展執法人員執法業務培訓、考試,增強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法治觀念,提高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能力。狠抓執法人員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強化執法力量配備,根據城區常住人口數量和城市規模,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加強執法人員錄入、培訓、回避管理,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
(三)完善基礎保障。要保障立法、執法監督、行政復議應訴、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經費,為行政復議機構提供辦公、接待、檔案管理場所以及現場調查、調解糾紛所必須的辦案設備。積極爭取執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保障,并根據城市發展進程逐年加大執法經費財政保障力度。制定執法執勤用車、裝備配備標準,規范執法服裝和標志標識。
(四)嚴格考評獎懲。各地在實踐中既要按照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又要結合各自實際大膽探索創新。要建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考評制度,使打基礎、管長遠的法治工作有量化目標。省廳將通過開展依法行政、行政執法、法治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等多種形式對各地法治建設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及時進行總結推廣,對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法治建設進行考評,對工作較好的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也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法治工作的監督考核力度,促使全系統法治建設工作抓落實、出成果、見實效,不斷提升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法治化水平。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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