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法治講座和行政執法人員
換證專業法律培訓考試的通知
豫建法〔2015〕19號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關于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實施意見》,不斷增強我廳干部職工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法治思維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同時,根據省政府關于做好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和換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廳行政執法人員換證工作。經研究,決定舉辦廳法治講座,并組織全廳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業法律法規培訓考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考試方式
本次培訓考試分兩個時段。第一時段進行法治講座,由鞏魁生副廳長主講,全體公務員和廳屬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第二時段進行法律法規知識考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等相關內容,廳機關有關處(室)、廳屬單位有關執法人員參加。
二、參加法律法規考試的人員范圍
全廳擬申請換發《河南省行政執法證》、《行政執法監督證》的人員。具體包括:具有執法職能的業務處(室)和廳屬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且所在崗位必須是行政執法崗位。
三、時間、地點
時間:9月11日下午3:30;
地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4樓第一會議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開局之年,做好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工作,對于推進依法行政,促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廳各處室,廳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學法用法對于增強公務人員法治意識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性,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堅持學法與用法相結合,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精心組織。根據省政府有關規定,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執法,必須經過統一的行政執法培訓考試,未參加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不予發放《河南省行政執法證》。行政執法培訓考試包括綜合法律培訓考試和專業法律法規培訓考試。本次我廳組織的法律法規考試屬于專業法律培訓考試,綜合法律法規培訓考試由省政府法制辦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廳機關有關處(室)、廳屬有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本單位執法人員專業法律培訓考試工作,組織執法人員做好考前復習并按時參加考試,確保2016年1月1日起全廳行政執法人員持新證上崗執法。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