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形成規劃合理、布局科學、設置有序、管理規范的戶外廣告新格局,提升城市形象。近日,汝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開展戶外廣告集中整治行動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決定通告發布之日起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
整治范圍內所有未經審批或審批期滿、不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詳細規劃和技術標準的、有交通安全隱患的大型立柱廣告、樓頂廣告、墻體廣告、跨街廣告、路燈廣告、電子顯示屏、車身廣告、條幅布幔廣告,以及市政設施、綠地上違規設置的各類廣告,擅自改變車輛外觀的宣傳車和臨時性宣傳廣告,亂貼亂畫亂噴涂小廣告等。
通告要求由汝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牽頭單位,各部門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制,開展拉網式排查工作,建立臺賬,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同時要求,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戶外廣告,要通過上門宣傳、下達整改通知或拆除通知等方式,督促戶外廣告產權人自行整改或依法拆除。旨在通過此次戶外廣告集中整治行動,解決制約城市良性發展的問題,實現城市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姬曉冬 高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