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省會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加快城市管理中心下移,推動管理力量向街道延伸,實現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全覆蓋。汝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重心下移、雙重領導、綜合執法、權責統一”的原則,以實現城市管理現代化為目標,以理順體制機制為途徑,明確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與街道辦事處在城市管理中的職責和作用,開展執法中隊派駐街道辦事處工作。
一是堅持重心下移。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日常性工作,充分發揮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作用,切實解決城市管理“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到的看不見”等突出問題,逐步實現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全覆蓋。
二是堅持雙重領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實行屬地和隸屬關系雙重領導,按照“業務管理以條為主、日常管理以塊為主”的原則,由屬地街道辦事處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職責分工,共同抓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推動和落實。
三是堅持綜合執法。各街道辦事處根據本轄區實際,設立綜合行政執法組,以行政一把手為組長和第一責任人,有效整合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的管理執法職能,各相關部門授權到位,實行綜合執法。
四是堅持權責統一。各街道辦事處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列入本街道辦事處工作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和單位工作、干部任用等掛鉤;執法中隊實行崗位考核,考核結果和干部績效考核、任用、年終獎懲等掛鉤。同時,由汝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承擔行政執法工作中產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姬曉冬 高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