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根據2016年7月印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建規[2016]642號),我部組織32個督查組于去年11至12月,分別對32個省(區、市)開展了全國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專項督查。現摘選督查報告供各地參考,交流工作經驗和做法。以下是第二十督查組對廣東省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
廣東省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的亮點在于:
一、以科技手段加強違建監管。建成省級城鄉規劃建設遙感監測系統,實現衛星遙感監測規劃實施全省全覆蓋。健全圖斑核查處理機制,按照“以總規為主,近規、控規為輔”的原則,加強對全省違法建設的監測,今年以來遏制了多起違法違規建設的苗頭,查處了多起違法建設行為,有效遏制新增違法建設,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
二、引進研究機構加強學術研究。與華南理工大學合作,加強對違法建設成因和分類處理的研究,更好地指導各地制定違法建設具體認定和分類標準,細化分類處理具體辦法,妥善解決違法建設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三、整合資源提高工作效率。為了避免基層執法隊伍出現有違不報、報而不查的問題,廣州市整合現有城管執法信息資源,研發并運行違法建設查控信息管理平臺,在全市建立違法建設信息直報通道,初步實現直報查控、投訴舉報受理、處理監控預警,并逐步完善查違基礎數據,做到有據可查,實現對立案、制止、處理、辦結、反饋全過程跟蹤管理,提高了查控違法建設的剛性和效率。
四、全面納管消除安全隱患。深圳市深刻吸取光明新區特別重大滑坡災害教訓,將違法建筑全面納入安全監管體系,組織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安全大檢查,建立常態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引進專業物業管理,防止無法消化的違建出現“管理真空”。住建、消防等部門制定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技術指引和違法建筑納入消防監督管理指導意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納入消防監督執法消除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