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大力發(fā)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要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20年重點推進地區(qū)達到20%以上,2025年全省達到30%以上。
裝配式建筑是指用預制的構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其優(yōu)點是建造速度快,受氣候條件制約小,節(jié)約勞動力并可提高建筑質量。《實施意見》明確,按照經濟、產業(yè)、自然條件和綠色建筑發(fā)展等情況,將西安市、寶雞市、咸陽市、榆林市、延安市城區(qū)和西咸新區(qū),作為裝配式建筑重點推進地區(qū);渭南市、銅川市城區(qū),楊凌示范區(qū),韓城市,作為積極推進地區(qū);商洛市、漢中市、安康市城區(qū),興平市,戶縣、乾縣、神木縣、靖邊縣,作為鼓勵推動地區(qū)。今年6月30日起,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和財政資金、國有企業(yè)全額投資的房建工程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
摘自 《華商報》 2017.04.03 記者 張小剛